噗噗

人生到处知何似,每逢清梦且嬉游。

用《Emma》打开芽詹性转

贝姬·巴恩斯(清秀,聪明,富裕,家庭舒适,性情愉快,她似乎同时拥有了生活上的几种最大的幸福,已经无忧无虑的在人世间度过了二十一个年头。)而最能令她感觉快乐的事,却是亲自促成一段美好的姻缘。在她成功撮合了她的家庭教师克林茜小姐和奈特先生之后,她将目标对准了她最亲爱的朋友——史蒂芬妮·罗杰斯。

史蒂芬妮在当地的女子学校念书,虽说她只是个出身低微的孤女,却接受过良好的教育,谈吐隽雅,姿容端丽,在贝姬看来,她比那些趾高气昂又虚伪透顶的贵族小姐们要可爱得多。她就像贝姬的首饰盒里最珍贵最莹润的那颗珍珠,饱经磨砺反而令她更加得璀璨夺目!她配得上更优秀甚至最优秀的男人,绝不是一位略有薄产的农夫!

在贝姬眼中,男人可以分为两种:一种主动讨好你的,会向你求婚的男人;一种故作姿态,等待着你去主动靠近的男人。前一种(从来就弄不明白女人为什么会拒绝他的求婚,在他的想象中,一个女人会嫁给向她求婚的任何人。)而后一种则更为自负,竟会觉得自己值得一位真正的淑女为他降低姿态,俯首躬膝。总而言之,他们谁都配不上美好的史蒂芬妮。

而就在贝姬不禁开始忧虑的时候,史蒂芬妮却聪明的帮她解决了所有难题。

“我亲爱的贝姬,请你回过头来,认真的看一看我的眼睛,听一听它的诉求!”史蒂芬妮情真意切的说,清透的蓝眼睛仿佛凝聚了全世界所有的波光,“我不想要任何男人的爱,此生此世,我想要陪伴的只有你,我每日每夜,妄想能与你相爱,直到我们变成受人嘲讽的老姑娘,直到时间的尽头!”

贝姬的脑海中闪过一丝火花,紧接着又化作了不可动摇的巨石。对啊,为什么不呢?她是那样的爱着史蒂芬妮,将她看得无与伦比又无可代替!她们为何不能相爱呢?反正无论怎样,(这世上总有一半人不能理解另一半人的快乐。)只要她们自己觉得快乐就好!她们也不会成为受人嘲讽的老姑娘,只有那些贫穷的愚笨的,或软弱怯懦或粗鄙无礼,整日生活在对于所有一切的怨愤中,还从不尝试改变现状的老姑娘才会受到轻蔑。而两个既聪慧又活泼的姑娘,她们积极向上,过着充实而富足的生活,她们每日欢声不断,如同畅游在绮丽的迷梦中,她们在晨起时伴着小鸟儿歌唱,在紫藤花架下亲吻,在浸透了月光的湖水中彼此抚摸……没有人可以嘲讽她们,即便到了她们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的那一天,就算有,也是嫉妒她们太过快乐!

“就这样!我最最最最亲爱的史蒂薇,就这样!”贝姬急切的捧起了史蒂芬妮纤细的双手,“如果你愿意一直陪伴着我,那么我也想要珍藏你,永生永世!”

贝姬和史蒂芬妮,或许(她们彼此并不完美,但她们是完美的伴侣。)

数年后。

贝姬兴致勃勃:你说,如果我撮合洛姬和索尔菲儿在一起……

史蒂芬妮特别冷淡: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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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()内文字摘取自《Emma》原文。

·虽说这本书本就带有一定的喜剧色彩,但语文老师会告诉你,它是一部具有反讽性的,立意严肃的经典作品。

·然而浅薄如我,只看得懂爱情故事。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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